SOURCE ROOM
The Panic of 1907
Federal Reserve History(Jon R. Moen, Ellis W. Tallman)
此资料支持的主张
- 信托公司由州政府颁发执照,不属于清算网络的核心,其存款现金准备金率约为5%(国民银行为25%)。存款为活期存款,易受挤兑影响。
- 信托公司向证券经纪人提供无抵押的日间贷款,经纪人再用这些证券作抵押从国民银行获得隔夜拆借。信托公司是股票市场的初始流动性提供者。
- 1907年10月16日,Heinze和Morse试图操纵联合铜业公司股价失败。相关银行发生挤兑,纽约清算所(NYCH)于四天后公布其成员银行的稳健性,并罢免了管理层。
- 10月18日,有报道称尼克博克信托公司的Barney是Morse的同伙,引发挤兑。10月21日,纽约清算所(NYCH)拒绝向非成员的该信托公司贷款,摩根也(因Strong的短暂调查无法判断其偿付能力)拒绝提供援助。10月22日,在约800万美元被提走后,该公司停止营业。
- 隔夜拆借利率于10月22日从年利率9.5%升至70%,两天后升至100%。摩根从大公司和金融机构筹集现金,并送至交易所的贷款窗口。
- 延迟五天后,纽约清算所(NYCH)于10月26日决定发行清算所贷款凭证,并于同日限制存款兑现。现金出现溢价,海外黄金流入促进了复苏。
- 从1907年8月22日到12月19日,信托公司的存款减少了超过36%,而国民银行的存款则增加了(注12)。1908年,工矿业生产下降17%,实际国民生产总值下降12%(注16)。复苏很快,仅用了一年多时间(注17)。
- 尼克博克公司于1908年3月通过增资240万美元重新开业(注5)。Barney于1907年11月14日自杀(注10)。
- 作者的解释:1907年的信托公司相当于2007-09年的影子银行,两次危机都始于清算系统的核心之外。1907年的经历使纽约清算所(NYCH)的银行家们认识到中央银行的价值,从而推动了货币改革运动和联邦储备系统的建立。
- 《国民银行法》未提供恐慌时期的指导方针,财政部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依据部长的判断进行了干预(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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