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与参考文献
关于管制接受出资、存款及利息等的法律(1954年法律第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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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支持的主张
- 第一条:任何人不得向不特定多数人明示或暗示将在日后返还全部或超过出资额的款项,以此方式接受出资。
- 第二条:除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任何人都不得以营业方式接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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