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SMA SCHOLA
SOURCE ROOM

日本银行法

日本国(e-Gov法令检索)

此资料支持的主张

  1. 第46条第2款:日本银行券作为法定货币无限通用。
  2. 第1条:日本银行的目的是发行银行券、调节货币及金融,以及确保金融机构间资金结算的顺利进行。
  3. 第2条:货币及金融调节的理念是通过物价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4. 第33条:常规业务(票据贴现、以国债等为担保的贷款、国债等的买卖、吸收存款等)。
  5. 第34条:对政府的贷款和承销国债,须在《财政法》第5条但书规定的国会决议范围内。

如何理解核实标准。“通读”指完整阅读过的资料;“书目与摘要核实”指核实了书目信息和摘要的资料;“通过教材”指通过教科书或航路正文引用的资料。“正文哈希”是源发布页面正文(去除标签和空格后)的SHA-256值,用于检测资料是否被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