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利弗尔的指券(国有财产)
1789〜96年 ・ 纸 ・ 18世纪 ・ 法国革命政府(国民议会)
フランス革命政府(国民議会) / Public domain(Wikimedia Commons)
没有现金可还的革命政府,在1789年11月把没收的教会财产定为国有财产,并以之为担保发行纸券。最初的指券是年利5%的付息债券,是以国有地出售所得偿还的土地公债。券上印有「国有财产(Domaines nationaux)」的字样。土地卖得越多、纸就越少、价值得以保持——这个设计是美的;但利息被废除,它名副其实地成了纸币,致命的缺陷随后显现。它与一开始就是废纸的太政官札,出发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