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SMA
词典与参考文献

《宋史》卷180 食货下二(短陌)

脱脱等《宋史》(维基文库)

此资料支持的主张

  1. 从唐朝天祐年间起,以八十五钱为一百。后唐、后汉时期进一步减少。宋初,官用以八十或八十五为百,民间私用则因各地习惯,有的地方以四十八为百。后下诏规定以七十七钱为百。

如何理解查阅水平。“通读”指完整阅读了资料;“书目与摘要已确认”指核实了书目信息和摘要;“通过教材”指通过书籍或各国货币史的正文引用的资料。文本哈希值是源页面正文(不含标签和空格)的SHA-256值,用于检测资料是否被修改。